2015年,在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、十八屆四中、五中全會精神,加快構(gòu)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系,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,全縣各族人民群眾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,堅決同違法犯罪作斗爭,積極參與事故災(zāi)難搶險救援,涌現(xiàn)出一批見義勇為先進個人。根據(jù)《云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》第三條、第五條、第十三條第(一)項之規(guī)定,經(jīng)各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推薦上報,峨山縣見義勇為理事會、縣綜治辦評議,下列3名勇救落水兒童見義勇為個人擬報請縣人民政府表彰獎勵,現(xiàn)予公示,公示期7天。
魯川玉,女,2003年1月生,彝族,生前系峨山縣塔甸中心小學(xué)學(xué)生;
魯海萍,女,2004年8月生,彝族,峨山縣塔甸中心小學(xué)學(xué)生;
馬蘭仙,女,1967年12月生,彝族,峨山縣塔甸鎮(zhèn)塔甸村委會大寨村村民。
2015年5月29日17時許,塔甸中心小學(xué)魯絎和魯川玉放學(xué)后相約去撈魚,同校的郭穎穎和魯海萍也到小草海邊玩。魯絎、魯川玉、魯海萍三人到抽水房水域洗腳時,魯絎不慎滑落水中,魯川玉、魯海萍不顧個人安危,挺身而出,勇救溺水的魯絎。在附近煙地打農(nóng)藥的村民馬蘭仙聞訊后跑到水邊,將魯絎和魯海萍救出,魯川玉沉入水中不幸溺亡。
公示時間從2016年2月26日起至2016年3月3日止,如對被公示人及其見義勇為事跡有異議,請向峨山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反映。通訊地址:峨山縣雙江街道臨江路13號(縣委大院內(nèi)),郵編:653200,電話:0877-4017791,郵 箱:yxeszz@126.com。
峨山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
2016年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