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7日,華寧縣公安局青龍派出所破獲2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,當場抓獲4名犯罪嫌疑人,繳獲電魚工具2套,漁獲物若干。
當天14時許,民警巡查至糯租村委會華彌橋附近的南盤江域時,發(fā)現2名男子在江邊以電魚方式非法捕撈。另有2名男子在岸邊休息,但其身邊的電魚器和桶內鮮活的魚苗,證實了他們的電魚行為。民警立即阻止正在電魚的2名男子,及時固定現場證據,對他們使用的非法捕撈漁具進行扣押,并依法將4名犯罪嫌疑人傳喚至派出所立案偵查。
經審訊,4人本來是相約到江邊戲水,后臨時起意決定用電魚器捕魚。4人一拍即合,驅車來到江邊,對江邊禁漁的警示牌視若無物,肆無忌憚地使用禁漁工具在禁漁區(qū)進行捕撈,直至被民警抓獲。
目前,4名犯罪嫌疑人在禁漁期內非法捕魚,觸犯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四十條之規(guī)定,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,已被華寧縣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(通訊員 姚靜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