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處哀牢山東麓的水塘鎮(zhèn)是一個彝、傣、拉祜等多個少數民族聚居的鄉(xiāng)鎮(zhèn)。近年來,水塘鎮(zhèn)立足新時代,結合民族地區(qū)的特殊性,積極探索富有民族地區(qū)特色的“黨建+三治+一網”的基層社會治理新路子,實現了民族群眾自我監(jiān)督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務、全員參與的新模式,有效提升了基層社會治理水平。
一、以黨建引領為“魂”,立根基
以基層黨建為引領,著力發(fā)揮基層黨組織的核心引領作用。從各少數民族黨員帶頭人中選出有威信、有工作能力的同志擔任村(社區(qū))“兩委”班子,配強、配全村(社區(qū))班子,強化“保一方、保一村穩(wěn)定”的政治責任。健全“三級書記”負責制,制定責任掛鉤聯系清單,將黨政同責的社會治理、法治建設、信訪維穩(wěn)納入黨政班子成員聯系村、納入村(社區(qū))黨總支、村(居)民委員會聯系小組工作任務清單,逐項推進落實。全面提升8個黨組織、整頓1個軟弱渙散黨組織,增加黨組織的凝聚力、戰(zhàn)斗力和創(chuàng)新力,切實把黨的政治優(yōu)勢和組織優(yōu)勢轉化為社會治理優(yōu)勢。充實基層網格內黨支部、黨小組,強化黨群聯動、干群聯動、民族聯動,把黨的領導充分體現在基層社會治理的最末梢,讓干部沉下心、俯下身、融入情,真正為民族地區(qū)群眾辦實事、做好事、解難事,真正實現黨的建設和基層社會治理“雙推進”“雙促進”。
二、以三治融合為“梁”,建格局
(一)加強自治,共建共治添和諧。著力健全和創(chuàng)新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民族自治機制,構建”大家管村事”、“村事大家管”的民族共治體系,著力實現民事民議、民事民辦、民事民管、民安民創(chuàng)。完善基層民主選舉、民主決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監(jiān)督等自治制度,保障群眾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表達權、監(jiān)督權,引導基層組織和群眾有序參與社會事務,推動從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轉變。建立百姓敘事和村事公眾信息兩個議事平臺,增強民族群眾參與自治的能動性,廣泛吸收群眾的意見建議,凝聚各方共識,制定村規(guī)民約,提高基層社會治理的科學性和民主性,形成有人議事、有人共事、有人辦事氛圍。
(二)樹立法治,懲惡揚善樹正氣。加大法律宣傳,利用民族群眾趕集日,彝族、傣族、拉祜族節(jié)日,組織開展法律宣傳、法律咨詢活動,定期送法到村、到寨,努力營造良好法治氛圍。依托鎮(zhèn)村綜治中心建立健全“一窗式”法律服務平臺,確保民族群眾尋求法律幫助時找得到門、找得準人、找得對路。深化人民調解、行政調解、司法調解“三調聯動”,引導群眾依法化解矛盾、解決紛爭。落實“一格一警一律師”,全鎮(zhèn)9個村(社區(qū))法律顧問全部納入到全科網格管理,積極開展“以案釋法”活動,開展定期典型案例發(fā)布和宣講,利用群眾身邊的正反典型進行法律評析,積極推動崇法向善、循法而行成為全體人民群眾的自覺行動,反向促進群眾遵法守法。
(三)深化德治,興鄉(xiāng)村振興之風。強化德治的引領作用,圍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,積極挖掘當地民族群眾傳統(tǒng)民俗文化,引導各民族群眾向上向善、孝老愛親、重義守信、勤儉持家。引導民族群眾用本民族語言、山歌等當地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進行自編自導自演,弘揚真善美、傳播正能量、抵制陳規(guī)陋習、貶斥失德失范。強化村民的社會責任意識、集體意識、主人翁意識,廣泛通過先進“亮牌”和設立“好人榜”“曝光欄”等,評判正反兩方面典型,倡導群眾“學”身邊的典型和榜樣,“改”身邊的缺點和毛病,引導廣大群眾自我管理、自我提高,反對封建迷信、鋪張浪費,遏制陳規(guī)陋習,推進移風易俗。每月開展“最美村莊”“最美家庭”評選,用積極向上的行為和輿論力量推進家風建設。
三、以“一網”服務為本,釋活力
深入推進基層社會治安防控網建設,全面推行“網格化+十戶聯防”治理模式,充分發(fā)揮網格員作用,充分發(fā)揮和依靠治保員、調解員、巡邏員、網格員、十戶聯防小組及“一村一組”工作隊員的作用,將工作延伸到每家每戶,每個安全隱患點、矛盾糾紛集中點,實現“靜態(tài)管理到物、動態(tài)管理到人、跟蹤處置到事”的服務格局。實行鎮(zhèn)村組負責人包案,積極調處矛盾糾紛,化解安全隱患,實行矛盾糾紛調處回訪制度,對于有反彈跡象的,提前介入,認真妥善做好善后工作,做到多發(fā)性矛盾集中調解,突發(fā)性矛盾重點解決,季節(jié)性矛盾提前解決,經常性矛盾隨時解決,通過回訪反彈到位制度做深做細做實,2019年全年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98件,調解率達100%,2019年群眾滿意度調查率達到了98.8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