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7日,元江交警在持續(xù)開展農用車、兩(三)輪摩托車管理中,查獲一起三輪摩托車非法載人的行為,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。
當天,交警在彌河線曼漾村路段巡邏時,發(fā)現前方一輛向縣城方向駛去的三輪摩托車內載了好多人,車上人員無任何防護措施,十分危險,交警立即喊話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。駕駛人靠邊停車后,交警發(fā)現該車駕駛位前坐著1個小孩,駕駛位右側還坐著1個小孩,三輪摩托車內共拉了7個人,其中有5名未成年人。
交警立即讓車上的乘客下車,并現場對駕駛人楊某及車上人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,強調貨運三輪摩托車只能拉貨不能載人,駕駛人和乘客都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把安全放在心上。交警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對楊某的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200元的處罰。同時,交警還護送孩子們安全到達目的地。
交警提示:三輪摩托車不能作為載人交通工具使用,這不僅是違法行為,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,一旦發(fā)生交通事故,受害人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權益都無法得到保障,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,請拒絕乘坐貨運三輪摩托車。
(李立)